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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0708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131民初886号
案号
(2019)冀0131执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河北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海给付原告栾城区平安租赁站租赁费324356.82元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2年11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给付);二、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河北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海给付原告栾城区平安租赁站租赁物折价赔偿款281144元;三、驳回原告栾城区平安租赁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075元,减半收取计6038元,由二被告河北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1-15
发布时间
2019-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131执235号
立案日期
2019-01-15
执行法院
平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85436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艳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231070871267
登记机关
临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临漳县城邺都大街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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