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新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96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2民初6497号 |
案号 |
(2020)京0112执60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北京新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郭玉山房屋租金8500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二、被告北京新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郭玉山有线电视收视费702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三、驳回原告郭玉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元,由原告郭玉山负担46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新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25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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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599647387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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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4号楼13层13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