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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旺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24********26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721民初481号
案号
(2020)桂0721执5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周旺庆赔偿原告杨敦喜经济损失7 136.04元;驳回原告杨敦喜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义务人应按照本判决书生效后的10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21
发布时间
2020-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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