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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6********3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诸朱民初字第455号
案号
(2020)鲁0782执恢3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诸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玉忠、王鹏偿还原告石安借款100000元、支付利息7430元,本息共计10743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2460元,减半收取1230元,申请保全费1070元,共计2300元,由被告刘玉忠、王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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