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嘉利华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04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702民初4719号 |
案号 |
(2018)鲁1702执13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菏泽嘉利华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中支行垫付款本金7870809.95元、垫付款利息2661282.17元。被告菏泽市志明印务有限公司以上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7-04 |
发布时间 |
2018-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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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从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060447816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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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刘民路西郭楼以北(嘉利华荣园区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