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德州华安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5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481民初621号 |
案号 |
(2020)鲁1481执恢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德州华安食品有限公司共偿还原告本金和利息60万元。被告德州华安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偿还原告乐陵市永信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款20000元,之后自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于每月6日前偿还原告款20000元,剩余本息16万元于2019年5月6日前支付。二、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还本付息,自2016年8月6日起,按借款本金400000元、月利率2%重新计算利息,确定应付本息金额(扣除已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晶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81584548263J |
登记机关 |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乐陵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