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0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81民初1185号 |
案号 |
(2020)赣0781执16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威同意偿还原告曾道福借款本金150000元,以及利息110000元,合计260000元,原告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原告同意被告分期支付: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6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三、如果被告有任何一笔款项未能按上述约定的期限支付,则视为本案全部余款提前到期,原告可以对未付的余款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5770元,减半收取计2885元,由被告刘威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