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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涂生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427********05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726民初660号
案号
(2020)湘0726执7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涂生辉赔偿原告郭文珍、涂辉群因涂生礼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42 245元(884 490元×50%),减去已经支付的50 000元,还应赔偿392 245元;二、被告杨国红、涂方圆赔偿原告郭文珍、涂辉群因涂生礼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6 898元(884 490元×20%);三、驳回原告郭文珍、涂辉群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一、二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 655元,减半收取计6327.5元,由原告郭文珍、涂辉群负担1898.25元,被告涂生辉负担3163.75元,被告杨国红、涂方圆负担1265.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7-22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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