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庆金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81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603民初2916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黑0603执5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旭峰自2017年12月15日之后,陆续偿还原告冯宇投资款304 379元,此款至2018年1月31日前还清; 二、被告大庆金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304 379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案件受理费2933元,由被告陈旭峰、大庆金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3-05 |
发布时间 |
2018-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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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旭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602588120424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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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5号万达步行街143号万达广场商服10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