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贺州市升腾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1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103民初272号 |
案号 |
(2020)桂1103执1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贺州市升腾木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深圳市丽达源木业有限公司货款375305元及利息(利息以375305元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6年10月19日起计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 本案受理费7532元,由被告贺州市升腾木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江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100571818674X |
登记机关 |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贺州市旺高工业区蓝天创业园四区1、2、4、6号厂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