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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信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623********07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181民初294号
案号
(2020)云0181执14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任信萍于2019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张又星入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13000元,合计63000元;如果逾期不能归还,则被告需按照本金支付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由被告在2019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宁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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