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蔡敏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03********28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03民初2360号 |
案号 |
(2020)浙1003执2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黄岩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李秀英支付执行款人民币282520元或及利息。(2)向李秀英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3)负担申请执行费4137.8元及诉讼费等。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