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高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6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1971民初11622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粤1971执恢16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高建国、伍颂阳 、广州市华忆百货有限公司、广州市高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9400000元及利息(以940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从2015年10月20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二、被执行人高建国、伍颂阳 、广州市华忆百货有限公司、广州市高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40872.7元,保全费50000元;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8-03 |
发布时间 |
2019-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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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高建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6675671283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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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路石牌岗顶广州天河购物中心大厦401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