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金美乐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79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昌民二初字第567号 |
案号 |
2015年昌执字第022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支付原告进场费63437.5元,押金20000元,雇员工资13650元,被告负担受理费1100元。解除原、被告于2014年7月签订的合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5-10-15 |
发布时间 |
2016-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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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玟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01397998613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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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红旗西路青岛花园北门(111区1丘11栋1层商铺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