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启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08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102民初3496号 |
案号 |
(2016)皖0102执2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启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马静静支付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的租金9739.17元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以9739.17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16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款清时止);二、驳回原告马静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判决为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8-17 |
发布时间 |
2018-07-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仁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060834891C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史城村金泰大学生创业基地研发楼1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