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财智天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5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103民初41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黔0103执22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财智天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袁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贾勇、朱兴旺、康忠海工程款等35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24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8年1月2日计算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贾勇、朱兴旺、康忠海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800元,减半收取17400元,由被告贵州财智天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袁平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08-08 |
发布时间 |
2018-09-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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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袁才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369752169X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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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山东路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