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乐山市沙湾呈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03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1111民初1018号 |
案号 |
(2017)川1111执7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四川立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乐山市沙湾呈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呈邦.山水间项目一二期挡土墙设计及施工合同》及《呈邦.山水间项目二期冲孔灌注桩施工合同》在2017年9月1日解除;二、被告乐山市沙湾呈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立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欠付的工程款803,721.17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803,721.17元为基数,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为止);三、被告乐山市沙湾呈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四川立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70,000.00元;四、驳回原告四川立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7-11-09 |
发布时间 |
2018-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喻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111060336630L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农场村小河巷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