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乐山市沙湾呈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03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1111民初78号 |
案号 |
(2017)川1111执7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乐山市沙湾呈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款305,272.00元及利息(以305,272.00元为基数,从2016年5月1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乐山市沙湾呈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50,0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7-10-18 |
发布时间 |
2018-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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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喻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111060336630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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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农场村小河巷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