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万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5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宜民一初字第00018号 |
案号 |
(2014)宜执字第000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刘同庆、陈炜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谢洪球1180万元借款及利息;2、被告安庆市启博商贸有限公司、安庆市军成职业培训学校、安徽万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东庭商贸有限公司对本协议第一项约定的被告刘同庆、陈炜应当履行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李非就本案不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4-07-24 |
发布时间 |
2015-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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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同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00584555594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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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湖心北路与广汇路交叉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