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陈玉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25********11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25民初335号 (2019)云29民终961号 |
案号 |
(2019)云2925执5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渡县法院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陈玉梅偿还原告弥渡众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元,并承担自2018年11月10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陈玉梅负担。未交纳,请在执行过程中先行执行后交诉讼费专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10-02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