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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令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636********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2636民初754号
案号
(2020)黔2636执1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曾令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胡文金支付劳务工资21000元。 案件受理已减半收取162.5元,由被告曾令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丹寨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08-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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