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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大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335********0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3330民初70号
案号
(2020)川3330执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格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熊大鹏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降巴西绕吊车租金54800元,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的逾期利息人民币2200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格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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