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阿拉善盟功臣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3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1026民初1747号 |
案号 |
(2017)冀1026执17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煤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功臣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霸州市王庄子利达胶合板厂票据款500000元及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7日至本判决生效后的实际给付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35%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二、被告中煤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功臣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对判决一项互负连带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被告中煤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功臣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收取和退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7-11-03 |
发布时间 |
2017-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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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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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东城区凯龙名都小区4商业铺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