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国风塑料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09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323民初2091号 |
案号 |
(2020)鲁0323执10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国风塑料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山东瑞丰高分子材科股份有限公司货款574364元:二、被告安徽国风塑料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央生放后三日内支付原告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以欠款574364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3日至款项付清日,按年率8.7计算;三、被告安徽省君诚环保塑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一、二项判项确定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20元,适用简易程序威半收取5060元,诉讼保全费3720元。由两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元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23750987772F |
登记机关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经济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