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淮北市申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7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602民初1378号 |
案号 |
(2016)皖0602执8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淮北市申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愿偿还原告涂红借款本金112万元、利息425600元(以112万元本金,按月息2%,自2015年4月1日起暂计算至2016年10月31日止,之后继续计算利息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74547元(包括保全费5000元、诉讼费9547元、律师费6万元)。上述款项分三期偿还,第一期于2016年10月31日偿还原告涂红借款利息425600元(以112万元本金,按月息2%,自2015年4月1日起计算至2016年10月31日止)、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74547元(包括保全费5000元、诉讼费9547元、律师费6万元),共计500147元;第二期于2016年11月30日偿还原告涂红借款本金60万元、利息22400元(以112万元本金,按月息2%,自2016年11月1日起计算至11月30日止),共计622400元;第三期于2016年12月30日偿还剩余借款本金52万元,利息10400元(以52万元本金,按月息2%,自2016年12月1日起计算至12月30日止),共计530400元;二、如被告淮北市申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涂红可就下欠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继续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照月息2%计算利息至本金实际偿清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11-07 |
发布时间 |
2016-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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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0762790010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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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矿业设备博览城C01座10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