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青旅众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沪0118民初17698号 |
案号 |
(2018)沪0118执2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中青旅众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陆叶峰签订的《工程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均于2017年12月5日解除; 二、反诉被告中青旅众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反诉原告陆叶峰垫付款54万元; 三、反诉被告中青旅众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反诉原告陆叶峰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3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9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 四、驳回反诉原告陆叶峰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陆叶峰负担;反诉受理费4,793元,由反诉被告中青旅众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8-04-12 |
发布时间 |
2018-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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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雄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9738525663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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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1356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