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鞍山新磁电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7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20民初17001号 |
案号 |
(2020)沪0120执55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鞍山新磁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耀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7,904,190.36元; 二、被告鞍山新磁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耀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250,000元; 三、被告鞍山新磁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耀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6,909,966.41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计224919.41元 四、被告鞍山新磁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耀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律师费230,000元; 五、被告鞍山新磁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耀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保单费8,349.2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朴清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300752784944B |
登记机关 |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达和街3甲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