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白海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23********1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921民初1956号 |
案号 |
(2020)甘0921执7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白海龙欠原告方向兵购车款50000元,承担利息5000元,本息合计55000元,定于2020年1月10日前给付15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2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20000元。如果在履行过程中被告有一次未按期履行,视为被告全部违约,原告可以申请执行全部执行标的5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