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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飞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625********63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523民初992号
案号
(2020)甘0523执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甘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何飞佳于2019年8月20日前归还原告巩继平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53000元,共计253000元。 如未在本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巩继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甘谷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3-10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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