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尧舜燃气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3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106民初7279号 |
案号 |
(2020)苏0106执25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对于原告黄世寿的财产损失18430元,由被告江苏康达妇幼保健服务有限公司赔偿10136.5元,被告南京尧舜燃气有限公司赔偿7372元,被告南京益百石化有限公司赔偿921.5元,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二、驳回原告黄世寿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00元,鉴定费用6000元,合计89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世寿负担315元,被告江苏康达妇幼保健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790元,被告南京尧舜燃气有限公司负担3790元,被告南京益百石化有限公司负担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26-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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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油怀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3745369259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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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南空嫩江第一农场尧化门分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