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绿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X11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521民初975号 |
案号 |
(2020)皖0521执9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安徽绿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当涂县爱尚家具店货款87500元,并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94元,由被告安徽绿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其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R2X11U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东市区钢南小高炉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