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23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中信执字01595号 |
案号 |
(2018)粤0304执423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一至三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金30297199.99元,并自 2018年8月6日起至本金实际支付日止,按15%1年的标准按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罚息(《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7款第(3)项,计算公式: 30297199.99元*10*1.5÷100÷360天*逾期天数);2、被执行人一至三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违约金500000元;3、被执行人一至三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公证费18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10-24 |
发布时间 |
2018-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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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沈少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398681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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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南路3002号彩虹新都彩虹大厦15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