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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923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深仲裁字第1549号
案号
(2019)粤03执5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条之规定,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0元、利息人民币434,721.84元(利息、复利、罚息自2018年10月21日起算,暂计算至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19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二、第一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47,422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申请人已预交,由第一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四、第二、第三、第四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所欠申请人的上述借款本息、保全费、仲裁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裁决所定义务。如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2-21
发布时间
2019-07-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沈少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98681D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南路3002号彩虹新都彩虹大厦1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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