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华立制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38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702民初12351号 |
案号 |
(2020)浙0702执3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华立制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尖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09634.4元及违约金60514.46元(自2018年8月23日起按月利率2%暂算至2019年10月30日,此后仍按该标准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浙江尖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聂小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30323895048U |
登记机关 |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盱眙县盱城街道山水大道龙虾大都会118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