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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01********269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503刑初8号
案号
(2020)皖1503执4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1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完毕。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3-09
发布时间
2020-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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