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绿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50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104民初6473号 |
案号 |
(2017)皖0104执30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陈晶酉欠焦常伟借款本金19万元、利息11万元(自2014年11月10日至2017年3月15日,此后不再计算利息),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8年2月28日每月月底前各付25000元(付款转入:户名——徐瀛、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合肥白马支行、账号——6216 9134 0021 1828);二、安徽绿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第一项调解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陈晶酉未能按约履行调解书第一项内容,焦常伟可就未到期的债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双方无其它纠纷;五、案件受理费5576元,减半收取计2788元,由陈晶酉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7-07-04 |
发布时间 |
2017-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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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晶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095075784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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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站前路光大国际广场B区1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