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潘月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31********1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31民初648号 |
案号 |
(2020)桂0331执5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月保尚欠原告黄赵勇货款26000元,被告同意在2020年2月28日前付10000元给原告;余款16000元,被告同意在2020年8月30日前全部付清给原告;如被告逾期履行,原告有权对本案未履行的全部标的申请执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20元(已减半),被告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