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2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民终118号 |
案号 |
(2019)渝0109执20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渝01民终118号:一、维持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15)碚法民初字第0739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四项、第八项;二、撤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15)碚法民初字第0739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三、由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1 875 357.35元、截止2015年10月19日的违约金173 283.02元及从2015年10月20日起以1 875 357.35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的违约金至付清时止;四、由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7 713 398.89元,在本判决生效后一百零五日内支付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2 282 119.44元;五、由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20 000元;六、驳回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57 76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236 500元,共计399 263元,由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负担149 263元,由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250 000元;一审反诉费用65 864元,由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23 627元,由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负担43 627元,由重庆睿和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80 0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19-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段明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9686240251X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澄江路23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