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饶县弘达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5民初903号 |
案号 |
(2020)鲁05执1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东营润科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500万元、利息163506.10元及逾期利息(计算方法:以5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84计算);2.被执行人广饶县弘达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佳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李福良对上述第一项中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执行人广饶县弘达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佳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李福良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执行人东营润科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60178元,公告费390元,由四被执行人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国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237774112711 |
登记机关 |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饶县大码头镇北六公里(三泰院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