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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鹤壁市新政通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106********528B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611民初2136号
案号
(2019)豫0611执1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淇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刘振海、濮阳市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偿还谢永红借款1500000元并支付利息;鹤壁市新政通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15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1-15
发布时间
2019-0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611执172号
立案日期
2019-01-15
执行法院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50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大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611067578528B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天山路北段西侧建业商业楼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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