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蓝猫饮品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7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281民初2198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31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山蓝猫饮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所欠原告刘明璐借款400万元,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400万元,2020年8月31日前偿还5 330 157元。二、以上还款计划如被告在任何一期未按约定偿还时,则不再执行此调解协议,仍按原告起诉书所列的诉讼请求执行,即,被告向原告支付本金500万元并按年息15%支付利息,自2015年8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向原告支付投资款6 803 445元,并自2017年8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井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81757519074R |
登记机关 |
遵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遵化市汤泉乡楼似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