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靖江金智港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82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282民初3778号 |
案号 |
(2020)苏1282执15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靖江金智港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江苏中联检验有限公司服务费55580.5元及利息损失(自2019年5月27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9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750元,由被告靖江金智港务有限公司负担(被告靖江金智港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交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4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1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秀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23982708276 |
登记机关 |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靖江经济开发区章春港路西侧100米(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