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陶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27********16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323民初1317号 |
案号 |
(2020)宁0323执4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廖文存、陶琴共同偿还原告宁夏盐池县进源乡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45000元,共计145000元,于2019年3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19年8月30 日前偿还50000元,下剩45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二、被告丁国林、陈东彪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2446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223元,由被告廖文存、陶琴、丁国林、陈东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