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晏勇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8********3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余仲裁字(2019)215号 |
案号 |
(2020)赣05执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租金违约金仲裁费共计53874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