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鸫鸣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4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0922民初2325号 |
案号 |
(2018)川0922执11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四川省鸫鸣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光芬借款本金7万元及资金利息,利息从2016年4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二、驳回原告王光芬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 15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2 750元,由被告四川省鸫鸣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10-26 |
发布时间 |
2019-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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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鸫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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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双凤村三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