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9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323民初1301号 |
案号 |
(2019)鲁0323执15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齐金山投资款130万元。二、被告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齐金山收益(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9.6计算;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已付部分相应扣减)。上述各项支付义务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70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7-24 |
发布时间 |
2019-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鲁0323执158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24 |
执行法院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3137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广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579039552T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15层18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