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玖天普惠资产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92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23民初3786号 |
案号 |
(2020)鲁1723执8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菏泽市海辰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南京久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陆波出资款21万元,并自2015年12月16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年息12%计算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李学全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玖天普惠资产管理南京有限公司、吕成泽、肖照辉在减少认缴资本的范围内对本判决第一项被告南京久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尤国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53392822701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中路1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