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4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327民初6118号 |
案号 |
(2020)鲁1327执1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山东宝田石业有限公司货款115907.89元及利息(以本金115907.89元为基数,自2012年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息率6%计算),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18元,减半收取1809元,由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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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灵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00570456659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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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山底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