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白山市鸿睿运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6********QB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9民初1943号 |
案号 |
(2020)鲁1329执16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栾涛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山东统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元垫付款92657.56元及违约金18531.51元,被申请人刘艳香、张兴茂、白山市鸿睿运输有限公司、内蒙古同车汇贸易有限公司就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262元、保全费420元均由被申请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行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625MA1591QB06 |
登记机关 |
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源分局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石人镇林头村(白山市江源区腾达物流有限公司院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