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佰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6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5民终4736号 |
案号 |
(2019)闽0503执1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7)闽0503民初2743号民事判决;二、张伟军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叶文德借款本金200万元及自2013年4月19日起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2%计算的利息;三、福建佰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张伟军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1-11 |
发布时间 |
2019-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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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蹇延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561691702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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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1601单元E-2 |